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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图书资料室管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20-02-25 点击数:

航海资料室是重要的教学实施与资料储存的场所。为了切实加强航海资料室的管理,保证学校航海学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以下几项规定:

1.学校航海资料室除本校工作人员及参加本科目学习人员,其它人员均不准随意进入资料室。其它人员因特殊需要进入资料室者,应征得学校领导的同意或有管理人员陪同。

2.讲究室内卫生,乱扔杂物,不准随地吐痰。

3.禁止在资料室里吃零食,严禁带水及饮料到航海资料室内饮用,防止损坏图书资料。

4.严禁将危险物带入航海资料室;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,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。

5.要爱护书籍资料,上课时毁坏图书及资料,毁坏的按规定赔偿。

6.没有管理员同意不准随意带图书资料外出,如有师生借阅要严格详细的登记。

7.使用完的资料及工具要及时放回原位注意室内通风。

8.注意清扫图书资料上的灰尘以及检查有无虫蚀、潮湿、鼠害等情况。

9.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,随时注意照明线路有无破损,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随时报告,及时消除。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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