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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室开放管理规则

作者: 时间:2020-02-25 点击数:

为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,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,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,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效益。并保证开放实训室的工作能顺利进行,实训室采用开放与管理相结合的模式,实训室既要对学生开放,又要进行必要的管理,保证实训室安全有序。特作如下管理规定。

一、实训室对航运工程系全部师生开放,并向全院部分相关专业的师生开放。

二、为了合理使用资源,课内教学或成批使用实训室的须提前预约。

三、个人需要预约使用实训室的设备,只有在没有班级上机的情况下进行,实训室管理人员将于每周一公布本周实训室的班级预约情况。

四、使用实训室时,不得随便拆卸设备,不得随便移动电源线、插座等。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现象,立即停机后切断电源,并立即报告值班教师,采取恰当措施。

五、实训室内严禁吸烟,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品严禁带入。

六、对于课题研究,实训目的要明确,有完整的实训计划(包括实训名称、实训目的、实训步骤、实训方法等),经指导老师批准后,交实训室备案。

七、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损坏赔偿制度,损坏仪器要登记,按仪器价格酌情赔偿。

八、不得把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、零件、备件、资料等拿出实训室。

九、实训室实行登记制度,凡在室内做实训的师生应填写相关登记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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